【代理Secrets】我交齊租 業主可否扣起住戶證?(樓民)
很多人願意多付兩三千元,住細數十呎,也要住屋苑型物業而不住舊樓,為的就是享有更好的物業管理,以及使用屋苑會所。假如是這樣,我樓民就要提醒你,簽租約前先小人後君子,不談好可以得到的住戶證數目,就先不要簽!
一般一個兩房單位,業主可以得到約4-5張住戶證,但業主在將單位出租時,往往只會交出2-3張住戶證,「你只有兩公婆住,兩張就完全夠用了吧!」而業主自己可能仍居住於同區,因此希望保留兩張讓自己可以隨時到會所健身和游水。
但在租客角度,這個單位我預算最少住兩年,這是我的家,會邀請朋友來玩,四大長老也會經常出入,當然要有4-5張才夠用,我已經付了X萬元租金,業主為甚麼仍保留「我」的住戶證?
很少有人會為了少了兩張住戶證,而麻煩自己重新找租盤,最後租客往往雖然氣頂,但唯有硬食。曾有客戶真的很想要住戶證,但業主只肯給兩張,最後我叫他試試跟管理處談,因為始終租客每天朝見口晚見面,管理處也不願得失。但這辦法也不百分百保證你能多拿兩張住戶證。因此記得事先談好才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