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發布滬倫通監管規定
中國證監會發布上海與倫敦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監管規定,明確滬倫通中國預託憑證(CDR)發行審核制度、CDR跨境轉換制度安排、CDR持續監管要求及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英國預託證券(GDR)的監管安排。下一步中證監將會同有關方面繼續做好滬倫通相關準備工作。 中證監在網頁上刊發的新聞稿指出,滬倫通監管規定對相關核准程式、申報文件清單、保薦人盡職調查、會計審計安排同CDR核准數量上限等作出規定,亦對境內證券公司參與跨境轉換的條件及相關資產同投資行為等作出規定,並對季度報告、重大資產重組等事項作出差異化安排。 中證監又對GDR發行條件、發行價格、限制兌回期以及參與GDR跨境轉換的境外券商和存託人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