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第二批四項降電價措施7月起「落地」
為落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要求,國家發改委出台第二批四項降電價措施。通知明確,除市場化交易電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50%形成的降價空間,將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同時,將適當延長電網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電網企業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降低0.5個百分點;增值稅稅率和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降低後,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降價形成的降價空間在送電省、受電省之間按照1︰1比例分配。
此外,因增值稅稅率降低到13%,省內水電企業非市場化交易電量、跨省跨區外來水電和核電企業(三代核電機組除外)非市場化交易電量形成的降價空間,也將全部用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同時,積極擴大一般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規模,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
國家發改委要求,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抓緊研究提出利用該降價空間相應降低當地一般工商業電價的具體方案,按照程序於5月底前發文,於7月起正式實施。(ta/c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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