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數纏身 最長紀錄要還13年
【晴報專訊】信用卡已成為不少人生活的「必需品」,有調查發現,未還清卡數的港人中,平均最高結欠8.3萬元,七成人只還「Min Pay」,隨時令利息超出原有卡數結欠。 大學剛畢業時的David,月薪1.5萬元,經常與朋友食飯、唱K,會簽信用卡應付開支,但未有留意利率,以為「還住『Min Pay』先,下個月再找清都唔遲」。不過他每個月都繼續簽新帳,致結欠愈滾愈大,三、四年後欠下銀行30多萬元,每月人工幾乎全部都要用來還卡數。在社工協助下,David進行了債務重組,須再還六、七年才能還清債務。 有信貸機構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於今年七至八月訪問了504名有卡數未還清的人士,結果顯示,受訪者的最高卡數結欠平均達8.3萬元,較去年增加8%,更有部分持卡人曾欠下120萬元之巨;受訪者平均要23個月才能還清卡數,最高還款紀錄更長達13年。 隨時還息多於還本 至於處理卡數,69%受訪者僅還「Min Pay」。另外,58%受訪者表示會「用工作花紅雙糧支付」,亦有近四成人會選擇用「現金透支」、「信用卡現金套現計劃」甚至「卡冚卡」。中大工商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講師李兆波指,持續只還「Min Pay」,隨時還息多於還本:「受訪者過去平均卡數總結欠港幣8.3萬元,一般信用卡現金透支實際年利率36%,如果每月還最低還款額5%,需要付出的總利息支出共9.3萬元,超出原有卡數結欠,即使未加新簽帳項,仍需花逾17年半的時間才能還清。」 明愛向晴軒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服務危機工作員曾窈玲提醒,如果持續一年僅還「Min Pay」,或者每個月要用八成以上薪金還卡數,就應該盡快向社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