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互聯網營運商需1小時內報告重大網絡安全事件
<匯港通訊> 國家網信辦就實施《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明年1月7日。
其中提出,互聯網營運商在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若屬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需於1小時內向各部門網信工作機構、公安機關報告,網信工作機構、公安機關收到報告後,要在1小時內向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報告。
若營運商於1小時內不能判定事發原因、影響等,可於24小時內補報。事件處置結束後,營運商應於5個工作日內,就事發原因、應急處置措施、整改情況等,向相關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因遲報、漏報、謊報或瞞報而造成重大後果,營運者及有關責任人將依法重罰,若營運者已採取合理必要防護措施,可視情況免除或從輕追究責任。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