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自動續期生效 商會表歡迎
本港土地租契續期安排簡化,《政府租契續期條例》周五(5日)刊憲正式生效,獲續期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權利會自動過渡,業權人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地政總署定期刊登續期公告,分批為到期的住宅、商業、工業地契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讓大眾明白「2047年不再是大限」,令投資者安心。
令業權人投資者安心
多個商會對此表示歡迎,香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下稱香港工商界)聯合發出新聞稿,認為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以精簡有序方式為地契續期提供確定性,有助於維持業權人、投資者及工商界信心,達致利民便商效果。地建會亦稱,條例可清晰、有效率及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租契,有利於維持物業市場及營商環境穩定。
香港工商界指出,在條例設立的新機制下,將大幅減少處理地契續期工作的繁複手續及程序,以及由此引申的各項費用;建議當局加強宣傳教育,透過網站、查詢熱線、宣傳單張及簡介會等渠道,讓各持份者充分理解新續期機制的運作,以保障自身權益;可預期的續期安排,為土地契約年期不一的物業按揭審批掃除不確定因素,不僅對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有幫助,更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國兩制」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明證。
條例訂定的「續期公告」會於適用租契到期前6年刊憲,地建會表示,考慮到租契年期對業主、投資者、發展商,以及承造物業按揭金融機構的重要性,若政府能更早公布續期安排,將能進一步增強業權人及投資者的信心,為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
對於續約機制不適用於特殊用途租契,地建會稱,留意到有不少特殊用途租契承租人是長期服務社會的社福機構,因此期望政府在一般情況下均會為有關租契續期,鼓勵這些社福機構能夠安心發展,繼續服務社群。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香港及國際分會認為,新例為房地產市場提供確切而穩定的投資環境,並提升土地管理機制效率及房產價值,便民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