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集團(00211)擬出售長雄集團
<匯港通訊> 大凌集團(00211)宣布,就可能出售長雄集團(目標公司)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意向書,代價為4000萬元,其將(i)於簽訂正式且具約束力之買賣協議時以現金1000萬元;及(ii)以買方發行之承兌票據結付。
目標集團經營之金融服務分部於過去7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而集團須繼續投資大量財務資源、人力及時間於該業務分部,方能維持該業務分部之營運。另一方面,按揭融資分部近年一直持續獲得盈利,其於過去7年各年之分部溢利至少達到約490萬元,而集團擬重點發展該分部。
董事會認為,可能出售事項給予公司機會,使其可變賣其投資並利用可能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償還集團部分現有借款。此外,可能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將進一步加強集團之現金流量及財務狀況,並使集團能夠專注於利潤較高之業務分部(例如按揭融資),重新分配其資源供未來業務發展。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