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耀萊(00970)等遭兩名聲稱股東控告及被法院頒授臨時禁制令
<匯港通訊> 新耀萊(00970)宣布,公司接獲兩名聲稱為公司股東之人士(原告人)之律師發出之通知,表示彼等將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展針對公司及另外8名被告人(包括公司董事)(統稱被告人)之法律訴訟,並於同日向公司法官尋求針對被告人(包括公司)之緊急禁制令。
公司其後收到原告人律師發出之通知,表示法院已頒授針對被告人之臨時禁制令。臨時禁制令將於9月29日(下次聆訊日期)前一直有效。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不得:(a)採履行有關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之任何其他行動;(b)根據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向任何承配人發行可換股債券;及(c)倘已根據可換股債券配售協議發行任何可換股債券,向該等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提供書面批准,以行使其權利將可換股債券任何未償還本金部份轉換為轉換股份。
根據原告人就臨時禁制令向法院作出之承諾,原告人將向被告人送達原訴傳票、臨時禁制令以及將於下次聆訊日期為延續臨時禁制令進行聆訊之傳票。於公布發表之時,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任何文件。公司現正尋求法律顧問有關臨時禁制令之意見。
公司日前公布,擬配售本金總額為6450萬元之可換股債券。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