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壟斷機構向11間航空公司共罰7.76億歐元
據外媒報道,歐盟反壟斷機構再次決定向多間營辦貨運業務的航空公司罰款共7.76億歐元,指有關航空公司於1999年12月至2006年2月在貨運服務合謀定價。
涉及航空公司包括加航(Air Canada)、法荷航(Air France-KLM)、英航、盧森堡國際航空、國泰航空(00293.HK)、日航、南美航空集團智利分支、毛里裘斯航空、澳航(Qantas)、北歐航空及新加坡航空。德國漢莎及瑞士航空因為告密而免受懲罰。
國泰航空發通告指,歐洲委員會於3月17日宣布已再就調查結果發出新的裁決,指出國泰航空及多家國際貨物空運航空公司就貨運附加費水平達成協議,但該等協議觸犯歐洲競爭法。歐洲委員會向國泰航空徵收罰款5,712萬歐元(約相等於4.76億港元)。國泰正與法律顧問就新的裁決進行研究並商討應對方案。
歐盟於2010年11月向有關航空公司罰款8億歐元,但2015年12月遭歐洲法院推翻,指個案處理程序出錯。歐盟遂決定重新向有關航空公司罰款。(fc/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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