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聯席董事林忠耀承認盜竊及洗黑錢罪 判囚7年
<匯港通訊> 42歲的瑞銀前聯席董事林忠耀,涉嫌虧空公款近1500萬元,再利用不同戶口清洗黑錢近1100萬元,又利用贓款購買數以百計的名貴手錶及手袋,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2項盜竊罪及2項洗黑錢罪,暫委法官游德康指被告行為明顯有計劃,嚴重違反誠信,而洗黑錢罪牽涉國際元素,判刑須顧及維護香港銀行體系完整性,判蒦被告入獄7年。
被告於2020年年初獲委派處理向客戶退回超額收費,瑞銀其後發現有客戶賠償超出條款所訂,在進行內部調查時揭發被告先後改名,冒認客戶收取補償金,又曾46次將集團款項轉移到其他戶口。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月入約7.7萬元,他和妻子的銀行收支紀錄,與被告月入並不相稱,被告在事件被揭發前已辭職,於準備乘機前往英國時在機場被捕,警方在他的行李中檢獲100隻名貴手錶。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