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擬將PPP特許項目經營期限延長至最多40年
國家發改委印發《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擬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期限由「最長一般不超過30年」進一步延長至「不超過40年」,個別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發改委表示,鼓勵民營企業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積極參與特許經營項目,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特許經營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PPP實施近10年,發改委與財政部日前已發布規範實施PPP新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擴大民間投資空間,優先選擇民企參與,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