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指控四企業及三人違競爭條例

<匯港通訊> 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四間業務實體及三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指他們在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間,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指,在遙距營商計劃下,企業可申請政府資助採購資訊科技方案,而 Multisoft、BP/Noble、KWEK 及逸盈四間業務實體,在提交有關方案的報價時,從事掩護式投標等行為。競委會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圍標及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條例》下的 「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宣布有關業務實體違反第一行為守則,及宣布3名負責人違反守則;施加罰款;收取調查費用及訟費;各業務實體須推行有效合規計劃;及取消其中一名負責人的董事資格。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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