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起訴安樂工程與信興集團及3人 涉空調工程合謀定價
<匯港通訊>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向2間業務實體及3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涉及空調工程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
2間業務實體及3名人士分別為安樂機電設備工程及安樂工程集團(01977);信興機電工程及信興集團;安樂高級工程師佘嘉偉;安樂高級工程師鄭潔純;以及信興高級經理關兆堅。
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安樂及信興2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於2015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競委會認為,有關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的命令,包括宣布安樂及信興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以及宣布佘嘉偉、鄭潔純及關兆堅牽涉入違反該守則;向他們施加罰款;向安樂及信興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禁止安樂及信興日後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禁止佘嘉偉、鄭潔純及關兆堅日後從事牽涉入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安樂及信興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以及向所有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訟費。
競委會表示,已經知悉尚有其他涉及空調工程的潛在反競爭行為,短期内可能會展開進一步法律程序。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