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中國(00298)強烈譴責小股東誹謗行為
<匯港通訊> 莊士中國(00298)公告,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之兩名小股東之各種反對。早前接獲周 女士之口頭要求,要求集團全數買入他們於中國附屬公司及該等控股公司之全部權益。公司拒絕其要求,原因為中國附屬公司正根據法院命令進行清算,而她清楚知悉清盤狀況,故公司並無商業理據收購其股權。她其後要求本集團向該等控股公司提供貸款,以償還范先生向該等控股公司墊付之股東貸款。同樣,該要求並不合理,原因為該等控股公司之唯一投資為正在進行清算之中國附屬公司,該等控股公司將依賴中國附屬公司於清算後如有任何分派,方有現金資源償還本集團及范先生墊付之股
東貸款。周女士之要求缺乏商業理據,因此被集團拒絕。
隨後,公司注意到周女士於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5月25日及5月27日於中環展示含誹謗言辭的橫額及/或標語牌,對公司及莊紹綏先生進行誹謗。
董事會強烈譴責有關行為,且本公司已就該等誹謗向香港警察報案。公司之法律顧問已向周女士發出警告信,要求撤回有關帶有誹謗成分的橫額及/或標語牌,並停止任何進一步誹謗行為。公司正就將採取之適當法律行動尋求進一步法律意見。(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