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向瑞豐證券作出譴責及罰款520萬元
證監會就瑞豐證券在基金管理活動和開戶程序方面的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520萬元,並暫時吊銷其負責人方志的牌照10個月。 上述紀律處分行動源自證監會對瑞豐證券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就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擔任投資經理期間所作的調查。調查發現,截至2020年5月,即使瑞豐證券已在其分析中識別出多項不利因素,但它仍將該基金為數9,450萬美元資產淨值的約90%投資於與內地一家地產發展商有關的金融工具。它亦沒有充分披露有關該基金的重要資料。 證監會認為,瑞豐證券未能設立足夠的風險管理措施,以確保該基金不會面對過大風險;以及確保其為該基金投資於若干固定收益產品的決定,就所有相關因素而言屬合理和符合該基金的最佳利益;亦未有充分披露有關該基金投資持倉的所需資料,以便基金投資者得以在掌握充分資料情況下,就投資該基金作出決定。 另外,瑞豐證券沒有確保認購協議內代表該基金向票據發行人作出陳述的準確性,證監會調查亦發現,瑞豐證券在2018年11月26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沒有採用可接受的開立賬戶方式,核實透過流動應用程式以非親身形式開戶的客戶身份。 證監會認為,瑞豐證券在管理該基金方面的缺失,可歸因於方志沒有履行他作為負責人員和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所以除向公司罰款外,亦由本月1日起至明年9月30日止,吊銷方志的第一、四及九號牌照。(c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