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2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僅提供比特幣及以太幣零售買賣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在投委會節目中表示,當局在審批虛擬資產平台牌照申請的要求嚴格,會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制定監管要求。
她強調,虛擬資產是一個很高風險的產品,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買賣,投資者要考慮自己承受風險的能力,做足功課,不要跟風投機。 黃樂欣指,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與傳統金融機構一樣,都要遵守多項監管規定,包括財務穩健、負責人和董事都是合適人選、要求平台妥善保管客戶資產、認識它的客戶,亦有打擊洗錢、預防市場操縱、避免利益衝突的規定,同時著重網絡安全。
她指,為了增加透明度,在證監會網頁刊載包括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但她重申名單上的申請者仍在申請牌照,目前仍沒有牌照,如果最終不獲發牌,就要有序結束業務。而在持牌交易平台名單上的平台,才真正持有證監會發出的牌照。
黃樂欣表示,目前證監會批准2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零售服務,暫時只提供比特幣和以太幣零售買賣,暫時禁止提供其他服務或活動,因可能涉及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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