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翊庭:去年新股審批時間中位數48日 惟上市時間相對被動
<匯港通訊> 港交所(00388)行政總裁陳翊庭在立法會委員會上表示,認同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時間仍有進步空間。
她表示,注意到市場有聲音質疑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的時間太長,港交所去年主板上市審批時間中位數為48個營業日,相對前年的70日已大幅進步。她解釋,去年港交所完成很多公司的上市申請,並已完成上市聆訊、已獲上市委員會批准,但發行人認為時機未適合,不想「賤賣」股份,於是停下上市腳步,港交所相對被動。
陳翊庭又指,港交所正物色合適的沙特和印尼企業來港第二上市,的確有企業反映有興趣,企業是否來港投資,取決於他們認為相關成本是否值得,例如沙特企業要去其他市場第二上市,會牽涉合規成本,而去年一間以印尼為總部的國際物流公司來港第一上市,好處是企業一旦成功掛牌,就可納入港股通。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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