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4月16日發放首期3000元電子消費券 不可改支付工具
<匯港通訊> 政府公布新一輪消費劵計劃派發詳情,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4月16日可透過去年成功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獲發首期3000元電子消費劵,餘下2000元電子消費劵會在7月16日發放。至於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及升學人士,可獲發2500元電子消費劵,發放日期一樣,首期1500元,第二期1000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首期消費劵不容許轉換儲值支付工具,是希望可以盡快將消費劵發放給市民,如果合資格人士的賬戶已遺失或失效,當局會提供特定渠道讓市民更改賬戶號碼。他指,雖然經濟正在復甦,但市民和中小企經過疫情後,壓力仍大,而發放金額已考慮政府財政狀況,是力所能及。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表示,透過八達通領取電子消費劵的人士,要在6月30日或之前用完首期3000元,才能最快在7月16日領取餘下的2000元,否則亦要最遲要在10月底前用完首期金額。
李文成指,若合資格人士需要更改儲值支付工具賬戶號碼,需要在指定期限內,透過消費劵網站、郵寄或親自到8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
李文成又指,領取樂悠卡的長者,如果舊有八達通仍然有效,將可沿用舊有方式領取,若舊有八達通已失效,則要向當局改為使用樂悠卡領取。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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