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豪輝再獲委任為破欠基金主席 任期2年
<匯港通訊> 政府宣布,再次委任馬豪輝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任期2年,由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4名現任成員梁頌恩、儲漢松、黃硯灝和黃詩岸再獲委任2年。另外2名新委員林建康和黃雅麗同獲委任2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感謝馬豪輝領導委員會的工作,尤其是完成檢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及商業登記徵費率,深信在馬豪輝的領導下,委員會定會繼續確保基金有效運作,為僱員提供保障。
孫玉菡又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羅君美和蘇陳偉香過去對委員會的服務和貢獻。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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