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專欄|開上市公司股東會AGM原來係咁「好玩」嘅!小股東點樣玩謝上市公司?|嘶憶
FI專欄|開上市公司股東會AGM原來係咁「好玩」嘅!小股東點樣玩謝上市公司?|嘶憶
FI專欄|開上市公司股東會AGM原來係咁「好玩」嘅!小股東點樣玩謝上市公司?|嘶憶

話說,早排開股東會。而某日,終於收到股東大會Proxy Form了,一式一樣的Proxy Form,熟悉的Name Stamp、同埋一式一樣的地址。「陳生,你真狡猾,老是常出現。」媽,好期待呀!咩情況下連名都要整Stamp Chop?咪就係成日要用囉。

正如:「香港地有邊個唔識李嘉誠?」做過上市公司而又出席過股東大會AGM的朋友,應該對於陳生不會陌生。一次生兩次熟,第一次可能唔認得,你去多幾次AGM就會認得佢。做過上市公司,有邊個唔識陳生?

陳生係咩人?咪就係大家敬而遠之嘅公司老闆,即一間公司嘅股東。基本上,佢都已經買咗大部分香港上市公司嘅股票(我唔敢講所有,我冇數據支持),用嘅錢係講緊幾十蚊買一間公司的股份。佢,係上市公司的死忠。佢唔只一個人嚟,佢係三個人,估計係陳生伉儷(或者兄妹)再加年老母親。佢哋好似警察行孖咇咁,多數一係就兩人成行、一係就三個一齊嚟,視乎情況,有時分頭行事。

如果咁啱果日多股東大會(你明我意思啦?)要開,一次見唔晒佢哋都唔出奇。

而佢哋嘅股東大會出席率,係高於一眾上市公司董事(董事們,你哋愧不愧疚?)。出心、出力以行動支持上市公司實踐Shareholder Engagement,甚至係Stakeholder Engagement的可持續理念。對於全球企業管治嘅發展,佢應該可以係其中一個名留青史的歷史巨人。古有法國哲學家笛卡兒嘅名言「我思故我在」/「I think therefore I am」,今有陳生嘅「AGM故我在」/「Have AGM? I am here」。

根據做開「聖人」、講大原則、講「大愛」嘅Corporate Governance世界觀,那怕只持有公司股份1股都係公司股東、都係公司的「老闆」(當然大家普遍對於老闆的定義係「大股東」又或者公司唯一持有人,即全資擁有公司的股東)。「豬肉都係肉」,小股東與大股東係基礎上係有共通的基本權益的(Common Core Rights)。

不過,睇緊呢篇文的你,包括我,都係凡人,用完Corporate Governance嘅大愛角度「離地」去睇件事之後,不如「貼地」番啲,用番Corporate Secretaryship and Compliance(日常操作)、Company Law(訴諸法律作為最後手段Last Resort)嘅實質範疇去處理番件事。凡人Mode開始。

「喂,大家都係搵啖飯食,商業社會講利益;你唔阻Q住我,我咪唔阻Q住你囉。You scratch my back, I scratch yours。」

講講點解陳生可以咁玩?

大家有冇諗過,點解陳生可以咁玩?

大家有冇諗過,點解陳生可以咁玩?

「The Listing Rules do not specify requirements on the conduct of, and format for general meetings. This is governed b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issuers’ jurisdiction of incorporation and their own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However, issuers should also have due regard to the principles set out in the Core Standards, which is to ensure that shareholders’ rights to speak and vote at general meetings will be maintained at all times.」

因為根據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issuers’ jurisdiction of incorporation and their own articles of association,大部分香港Listed Co須要召開實體股東會議Physical Meeting;公司可選擇開Hybrid Meeting(即實體會議加Video Conference形式的Virtual Meeting)。總括而言,對好多上市公司嚟講,好多時實體會議係基本消費。至於邊啲上市公司係可以waive咗Physical Meeting呢個Requirement,係一個好複雜嘅問題,係一個cross-jurisdiction的law study,應該寫返幾萬字都得,而我亦冇研究。所以,我哋喺呢到先假設你間上市公司要開Physical Meeting先啦。

因此,喺開會方式的選擇權上,上市公司係處於被動角色,有「痛腳」咗人捉住,畀人牽住鼻子走,俗稱「俾人揸住個春袋」。如果有類似陳生的小股東想「搞串個Party」應該點做?

原則上,「預防勝於治療」,唔好畀機會佢哋搞事。咁喺呢個情況,點樣可以「反客為主」?

你「老陳」同我講規則,我咪同你講規則。將Corporate Governance嘅聖人模式切入點同埋CS、Corporate Law凡人模式切入點兩者混合,就係能發揮最大作用。講之前,先講講開股東會喺自己公司開同埋喺街外開的分別。

喺酒店/出邊會議室(客場)搞,陳生要搞搞震,自私啲諗,個場係人哋,有咩事起上嚟,你都唔洗上身,最多畀佢到開會超晒時,你相對的Bargaining Power較大。

喺自己公司(主場)搞,「免費其實更貴」。此話何解?喺自己公司搞,陳生要搞搞震,隨時可以周圍搗亂,而你又唔想畀佢搞到自己同事、甚至老闆,你嘅Bargaining Power大大減低,佢話乜你都基本要答應。佢話十張Coupon就十張,廿張就廿張。

喺電影《寒戰》,經過一輪鬥智鬥力嘅奪權角力後,雙方和解後,梁家輝飾演嘅警務處(行動)副處長李文彬對飾演警務處(管理)副處長嘅郭富城,所講過嘅一番說話:「邱吉爾對美國總統羅斯福所講,呢一場本來就係一場可以避免嘅不必要戰爭,但佢冇講過所有嘅戰爭係不必要嘅。」

呢場係一場必要「戰爭」。講完場地(「戰場」無誤,呢場鬥智鬥力嘅戰爭即將要開始),咁而家講下有咩可以令到上市公司「反客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