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贏家】縮骨業主大戰賤租客(徐峰)
筆者近排都有寫過一些不太負責任的業主,租出單位後又不願意負擔維修的費用,單位有甚麼問題都說要租客自付,近日就有位朋友說,他租住的單位有同樣的情況,正計劃上演一場縮骨業主大戰賤租客的好戲。
話說是這樣的,朋友一年幾前以市價租住了一個單位,單位樓齡大約20年,租住時狀況一般,看得出業主只是花些少錢為單位進行化妝,而且不少電器都是廿年前發展商交樓附送的產物,不過朋友覺得自己又不是經常煮食,在家的時間又不多,最緊要都是夏天有冷氣涼,冬天有熱水沖涼,所以便租了單位。
點不知入住了幾個月,浴室抽氣扇壞了,沖完涼整個浴室的蒸氣久久不散,方便完的氣味亦停留很久,而隔一兩個月,廚房抽油煙機又壞了,就算煮個即食面,整個廚房的牆身及櫃門都是水,就是便跟業主提出要換或維修,業主十萬個不願意,要朋友自己維修好把帳單給他,在租金內扣,但後加一句,今次是最後一次維修,之後要朋友自費,其他東西要換都可以,自費後在搬出時必須留下。
朋友當時雖然心想,用了二十年的電器有壞都很正常,但他最終都是沒有給業主任何回應,到近日大廳的那盞用了燈壞了,再跟業主講,業主便說,之前已跟朋友講了,之後有甚麼東西壞都要朋友自費,朋友那一刻即時打給租樓時的代理研究租約,再經代理與業主溝通,業主最終才肯出錢維修。
不過,這件事已令朋友相當不悅,並打算滿約後搬走,不過,就在他生起這個念頭時想起,當時租這個單位時,業主稱不會拿租約去打厘印費,亦有部份水電煤不會轉用朋友的名義登記,而是堅持用業主的名字,主要願因時業主不想繳付物業稅。當朋友想到這一點,心中忽然有一種莫名的興奮,他跟朋友說,當時心入面的一句是:你仲唔死?因為如果業主再令他有任何不滿意,他隨時可以拿著那份沒有打厘印的租約去舉報,聽講曾約有人因為這樣瞞稅,被罰款100萬,甚至有可以要監禁,雖然朋友這一刻還未實行,或者好大可能不會實行,但那名縮骨業主這一刻還未知道,自己身邊已放著一個計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