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子用逾16萬買二手車 周轉賣出才發現出事 經銷店賠近66萬
江蘇昆山市的曾女士在2019年從4S店(一條龍式的特許汽車經銷店),用逾16萬港幣購買了一輛二手的雷克薩斯(Lexus)汽車,後因急需用錢,準備將該車出售時卻被告知,該車曾發生過重大事故,市場價值約為9萬8千元港幣。 據內媒報導,曾女士將4S店告到法院,法院審理後認為,二手車交易中,二手車經營者負有調查、檢查車輛的車況、性能、是否發生過重大事故等重要資訊,並向消費者如實、完整告知的義務,該4S店已構成對曾女士的欺詐,最終判決被告退還曾女士購車款約16萬5 港幣並賠償約49萬4港幣。 經營4S經銷店的汽車代理商及分銷商,除了銷售汽車外,還會提供原廠零件配置,各種售後服務如維修、保養、保險及上牌等,代理商亦會收集客戶意見,並回饋予汽車製造商,讓他們掌握市場口味,改善產品質素。 內網市民表示二手車存在各種弊端,車價不真實,安全性無保障,手續辦理不到位,表示能獲賠的也僅僅少數,提醒入手市民需謹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