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小龍女兒索賠2.1億 真功夫:沒有侵權
近日,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起訴“真功夫餐飲”,在長達15年的時間裏使用其父親的形象,並索償2.1億元。對此,真功夫回應沒有侵權,不會尋求庭外和解。 真功夫餐飲被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李小龍公司法人代表為李小龍女兒李香凝,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並請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萬元。 真功夫回應,公司沒有侵權、不會尋求庭外和解,也沒有更換真功夫品牌商標的計畫。對時隔多年後才被起訴,感到很疑惑,真功夫系列商標,是由公司申請,國家商標局嚴格審理後授權的。並已經使用了15年,商標是否侵權,多年前也曾有過爭議,但真功夫的商標一直沒有被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 多年前廣州市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真功夫系列商標時,李香凝曾以 “侵犯李小龍肖像權”等為由,向國家商標總局提出過異議,最終真功夫申報的多數商標得以通過審核、獲得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