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保險代理人被保監局禁止重投業界3年
<匯港通訊> 保監局向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採取紀律行動,事緣兩人在不同情況下分別使用兩份虛假學歷證書,以證明自己在之前的自律規管制度下,符合成為保險代理人的最低學歷要求。兩宗個案均依照提交
虛假學歷證書時的規定處理。
在兩宗個案中,兩名前代理人在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委員會)第一次申請登記成為獲授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時,各使用了一份虛假學歷證書(分別為2013年及2017年)。其後,委員會推出加強的審核要求,代理
人須提供進一步證明文件,以證明學歷證書的真確性。為滿足加強的審核要求,兩人於2019年各向委員會提交另一份學歷證書,以說明他們符合最低學歷要求,但同樣地,兩份證書均為虛假文件。在兩宗個案中,兩人均並非從所提交的學歷證書上列出的機構畢業,因此未能達到最低學歷要求。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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