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周五起來港工作外傭將進行「3+4」檢疫
勞工處提醒外傭及僱主,來港工作的外傭由周五(12日)起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三天,其後居家醫學監察四天,並須在醫學監察期間及其後三天的觀察期進行多次檢測。 外傭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居住三晚接受強制檢疫,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在第二天進行核酸檢測,持續檢測陰性者可於第三天早上完成強制檢疫;其後須於僱主家中接受四晚醫學監察,期間可以在家工作,但每天須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在抵港第四天及第六天取得當天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同日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須受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重點保護處所。 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批准僱主可安排外傭在並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四天醫學監察,及其後三天自行觀察,無須向勞工處申請。 至於周五前已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最少三晚檢疫的外傭(即8月3日至8日期間抵港人士),政府會在確認他們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陸續安排他們在9日至12日有序離開酒店。(gc/s)~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