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能可行賄多國官員案被美法院判罰逾7億美元
<匯港通訊> 美國紐約曼哈頓法官Lorna Schofield周二宣判,大型礦業公司嘉能可(Glencore)因行賄多個國家官員,須繳付7億美元(約54.6億港元)金額,包括4.285億美元罰款及充公2.72億美元。罰款較美國判刑指引低15%。
嘉能可去年5月已經與美國聯邦檢察官就公司多年來,向包括巴西、尼日利亞和委內瑞拉等國的官員行賄逾1億美元事件,達成認罪協議。
連同早前承認的其他行賄案及市場操控罪,嘉能可支付的罰款總額超過15億美元,其中10億美元是向美國相關部門支付。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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