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規定商住用地配建政策性住房不少於項目年度總建築面積10%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廣州市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政策性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規範政策性住房配建程序,保障政策性住房的有效供給和居住品質。 該意見稿提出,廣州市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政策性住房的總建築面積,佔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項目規劃住宅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原則上不少於10%。 該意見稿並提出,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項目配建政策性住房的比例,可通過直接設定初始配建比例,以及「限地價、競配建」等方式確定。對於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實施主體,可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並依法落實國家現行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ta/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