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從價印花稅高達15% 想寬減要符合兩個資格

本港住宅物業目前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15%,又稱為「雙倍印花稅」。不過,只要符合特定條件,買家可按照「首置印花稅」獲得特別寬減。(圖片來源:Ben Marans/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本港住宅物業目前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15%,又稱為「雙倍印花稅」。不過,只要符合特定條件,買家可按照「首置印花稅」獲得特別寬減。(圖片來源:Ben Marans/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在香港,凡進行住宅物業買賣,均要繳付「從價印花稅」(AVD)。本港住宅物業目前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15%,市場會將這種未獲寬減的稅率又稱為「雙倍印花稅」(DSD)。不過,只要符合以下特定條件,作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買家可按照「從價印花稅(住宅)(第二標準稅率)」(或稱「首置印花稅」)下獲得特別寬減:

1. 首置買家:在買樓時並未持有任何物業;或

2. 合資格換樓買家:即本身持有物業的買家,在買入新物業後,先繳付15%從價印花稅,在12個月內將原有物業賣出後,可獲退還「『從價印花稅』減去『首置印花稅』」的差額,即最後繳稅金額與首置買家一樣。

首置印花稅具體稅項由0.01%至4.25%不等,隨買入單位的樓價而有所不同。假設買家購買的物業價值為700萬元,則需預留樓價的3.75%,即26.25萬元作買樓印花稅之用。

反之,若買家具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非首次置業人士,則需在買樓的過程中繳付樓價的15%作物業印花稅。和首置印花稅不同的,是這項稅率劃一為15%。

有關「雙倍印花稅」及「首置印花稅」稅率,可詳見下表:

從價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 常見問題:

問:老公是沒有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老婆是已擁有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兩人聯名再購入住宅物業,是否需要付雙倍印花稅?

答:需要,如多於一名人士共同購入住宅物業時,其中一人已在香港擁有另一住宅物業,則不論各人所佔物業業權的多寡,均須就買入該物業的繳付雙倍印花稅。聯權擁有人之間是否近親沒有分別。

問:A是擁有本港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A繼承了另一個住宅物業,A是否需要繳付雙倍印花稅?

答:不需要,根據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律,從離世者遺產中繼承或根據生存者取得權取得住宅物業,無須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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