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早前公布公屋最新輪候時間,截至今年9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6年,較上一季上升0.3年,主要原因是過去數季的新公屋單位供應減少。
每季度的平均輪候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可供編配的公屋單位數目、公屋申請者數目及申請者所選地區等。隨着2024/25及2025/26年度在屯門、東涌、觀塘及上水等地區均有不少新公屋供應,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有望回落至4.5年。
再加上,房屋署於今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回收公屋成效顯著。截至今年11月,署方已收回近2,000個單位,情況包括濫用公屋而違反租約(例如丟空單位)、欠租違反租約條款或因富戶政策而不符合入住資源的,短短1個月收回單位的數字貼近上年度全年2,200個單位的水平。
繼房屋署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公屋租戶每隔兩年申報資產及居住狀況後,房協亦宣布於今年12月1日起,採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並於明年4月收緊富戶政策。
有關措施將會分短、中、長期三個階段實施,4項短期措施已於12月1日起生效,主要是針對濫用公屋,包括若租戶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會被視為濫用公屋,並且將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收緊至3個月。
此外,因未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富戶政策」下而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暫居期上限由現時12個月縮短至4個月,期間房協不會為租戶重新評估資格。
至於中期的措施,主要是改善「富戶政策」,措施將於2024年4月1日起生效,與房屋署一樣,租戶需按時申報資料。在新措施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有否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例如沒有將單位分租或轉租等。
除此之外,所有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每兩年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期間租戶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其居住年期,須每兩年申報住宅物業、資產及入息,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其單位。
事實上,公屋供應緊張,不少基層一屋難求,輪侯時間愈來愈多。屋屋署及房協一同收緊政策,無疑可以打擊濫用公屋的情況,回收的公屋數量必然會超過以前的,務求多管齊下的增加公屋供應,縮短輪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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