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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控告美聯集團(01200.HK)旗下美聯物業代理及香港置業地產代理,以及5名高級管理層,涉嫌連同中原集團旗下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合謀訂定佣金比率,違反「第一行為守則」,要求審裁處裁定相關經營實體及個人違反《競爭條例》,並要求取消涉事人士的董事資格令。 競委會法律顧問(訴訟事務)李金壕指出,美聯及中原的多名高層於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就改善經營環境及降低營運成本進行多次會面,並於去年12月第六次會面時達成共識,雙方旗下4家公司的代理今年起,除非獲董事批准,否則必須在一手住宅物業交易中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 被告分別為美聯集團、美聯物業代理、香港置業地產代理、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黃靜怡、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美聯物業住宅部港島區董事李頌賢、美聯物業住宅部營運總監張子存,以及港置行政總裁馬泰陽。 而同樣有份進行合謀行為的中原及利嘉閣與其高層,由於在調查過程中已根據寬待政策向競委會申請寬待,並全面與競委會合作,換取競委會不對中原及其高層或僱員展開法律行動。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指,今次從揭發到提出訴訟共花費約11個月時間,正正顯示出寬待政策有助加快調查及搜證。 他又透露,未來將陸續有更多案件會基於寬待政策提控,呼籲涉嫌進行合謀行為的人士應盡快停止行為,並盡快申請寬待及配合調查。(gc/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