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電氣(00042)等被起訴 要求重新作出2020至2022年度報告
<匯港通訊> 東北電氣(00042)宣布,公司於2024年1月1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訴訟材料,原告王娟請求⑴判令被告東北電氣重新作出2020、2021、2022年度報告;⑵判令被告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重新作出2020、2021年度審計報告;⑶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原告指控東北電氣作出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各年的年度報告不當,中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0年、2021年年度審計報告未糾正被審計單位的錯誤,均屬不當。年度報告和審計報告未合理反映上市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導致東北電氣2020、2021年度利潤為負,因而退市。兩被告過分強調保護擬購買東北電氣股票的投資者,而置現有中小股東投資者權益於不顧,嚴重損害了現有股東的權益。
東北電氣被指在作出的2020年年度報告將天津中心、重慶酒店全額計提減值損失不當。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是2021年3月13日作出海航集團321家公司合併重整的民事裁定,雖然天津中心、重慶酒店納入合併重整,但對其在該年度全額計提減值損失顯然不當。東北電氣作出的2021年年度報告未將天津中心、重慶酒店已計提減值的部分轉回,而是以該資產尚未解除抵押為由將其可沖回投資收益確認為0,顯屬不當。東北電氣作出的2022年年度報告仍以尚未解除抵押為由未將計提的損失轉回,因2022年4月24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確認海航集團重整計劃執行完畢,該年度報告對持有天津中心、重慶酒店相關權益的處理仍然不當。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公司將積極應訴,維護自身權益。由於本次訴訟事項還未開庭審理,尚無法院最終判決結果,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負面影響。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