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提交「保就業計劃」申請後可在3至4個星期內獲發工資補貼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見傳媒,指出「保就業計劃」的申請必須要簡單,才能令工資補貼盡快交予僱主,並讓僱主盡快交予員工,以避免出現裁員的情況。僱主及自僱人士只須在網上填妥表格,在申請時須授權政府委任的「保就業計劃」代理人,從強積金受託人直接獲取有關僱主的強積金記錄證明書,從而確認相關人士的強積金供款。
她強調,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無須自行提交僱員的資料及證明,因此亦無須向強積金受託人繳交任何費用,涉及的行政工作費用會由政府代付。
當僱主提交申請後,政府在3至4個星期就可以發放計算好的工資補貼。若在5月25日立刻申請,相信及至6月底就可以收到工資補貼款項。
她留意到,有人在政府提出「保就業計劃」後,立即開立強積金戶口。但第一期計劃只適用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開立的強積金戶口,若之後才開立戶口就不具備申請第一期計劃的資格。然而,會在第二期計劃再公布詳情。(jc/k)~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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