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再婚後 遺產繼承權究竟會點分配?
何伯及新何太的事件成為了城市熱話,更有「何伯&何伯老婆關注組」出現,到底何伯遺產繼承權有哪些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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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何太:佢哋無繼承權
何伯及新何太繼續成為城中關注的焦點,新何太指何伯的仔女是想爭遺產,而且稱「佢哋無繼承權」,到底新何太的說法又是否準確呢?
就遺產來說,會如何分配很看當事人即何伯有沒有立遺囑,如果有一份有效的遺囑,遺產就會根據遺囑指示,並由遺囑執行人去進行處理及分配。就新何太稱子女無繼續權,實際要看遺囑指令,假如何伯是將遺產指定分配予新何太,子女的確較難分得遺產。即使到時子女不滿也好,如果他們是一個健全的成年人,能夠成功申請經濟給養的機會率是十分低,或只會是很有限的成功。除非子女身體有殘疾,而且去世前完全或主要由何伯供養,但從現時看到亦不符合這些條件。
再進一步,即使何伯有立遺囑,新何太都可以不是指定惟一繼承人。例如何伯有隱藏情人A,並成為遺囑指定惟一繼承人,新何太都未必分到錢。不過,因為新何太是何伯的合法配偶,如果新何太由何伯完全或主要供養,新何太是可以依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要求法庭介入,並尋求作出合適分配。
另外要留意條例只適用於以香港為居籍或在緊接去世前三年內任何時間通常居於香港的死者。故即使死者在香港留下大量資產,如果不符合上述居籍或居住規定,條例仍然不適用。此外,申請時間必須是獲得授予承辦書後六個月內,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無遺囑就大部份與子女對分
假如何伯沒有事先立遺囑的話,就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處理。在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情況下,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一、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二、剩餘遺產中的50萬元。
在上述的 50萬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即是如無遺囑,新何太就450萬元具爭議的現金資產(如被列作遺產),應可分到250萬元。5名子女可分到200萬元,即每名子女會分到40萬元。不過,由於450萬元已由細女控制,若何伯離世會否被列作遺產具有爭議。
現時何伯仍然健在,被全城討論過身後遺產如何分配應不是味兒,但如想按自己意願去分配遺產的話,就應寫好一份合格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