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檢討僅售予專業投資者債券上市制度諮詢公眾
港交所就檢討及提升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上市制度各項建議諮詢公眾意見,諮詢期至明年2月7日。 諮詢文件提出的主要建議包括發行人最低資產淨值的規定由1億元提高至10億元;增設最低發行金額1億元的規定;發行人須在上市文件明確指出其債券在香港的目標投資者市場僅限於專業投資者,以及須於上市當日在聯交所網站刊發其上市文件等。 上市主管戴林瀚說,2010年就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務證券上市制度諮詢市場意見後,有關制度沿用至今,希望再次就制度徵詢市場意見,以確保市場繼續支持監管方針,並探究提升市場質素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