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話】老細請人 有四條罪唔當有案底?
最近人人都避唔開政治,話說有打工仔上網爆料,話自己老細歸咗邊,宣佈以後請人,見到有求職者犯過非法集結、蒙面等罪,都唔當有案底,會繼續錄用。
佢希望,會有更多老闆可以咁做。
據佢講,佢公司張求職表格已寫明「填落去無案底果格」,仲話「 打工係講能力 有能力就應該請」。
不過,小編問過HR,其實一般公司都只能靠求職者主動聲明有無案底,係唔會要你寫明犯咩案;如果公司要查,要求職者授權,先可以向警方查冊,又或者在你受僱時,先要你簽一份索取犯罪記錄授權書。
有案底,當然唔可以講大話,如果最後被揭發有底等於詐騙,除非所犯案底,係一啲3年後可以當無嘅罪行(判監3個月或以下,3年唔再犯事)。
而且現實係,有案底基本上都做唔返金融機構,有案底點都輸蝕,似乎「唔當有案底」只係個別例子?
有人建議去揸的士,有人建議去做sales就得,唔使理有無底云云。
但無論點都好,終於有人討論,如果求職者案底係同政治有關,你係老細會唔會請呢個問題⋯⋯
來源:lihkg
===================
19網輕鬆爆料熱線,歡迎舉報老細同事19惡行,立即click入去講畀我哋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