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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經|夜市與港產片之間的建議|李鴻彥

香港難撈你知我知,只是估唔到咁難,導演拍完電影,票房慢熱仲要道歉;而政策錯晒、最應該道歉的政府,正在討論宴客、歡送晚會開少幾圍,食少幾隻長腳蟹。

話說,《緣路山旮旯》導演黃浩然早排越洋邀請小弟,在元宇宙欣賞其新作,當時作品還未改名做《全個世界都有電話》,總括而言我是喜歡的,特別是蔡思韵不用再演《短暫的婚姻》的斯文太太。不過擔心也是有的,特別是擔心香港人接受港產片的能力。

導演的「對唔住」加上「贏口碑輸票房」,令我疑惑究竟港產片是否冇得救?《信報》占飛及《香港經濟日報》曾智華等均大力推薦,唔通我品味唔同咗?雖然電影票房未必達到《正義迴廊》及《毒舌大狀》的級數,但不會如斯慢熱,導演更毋須道歉?

香港電影業曾經輝煌,但為甚麼幾十年還停留在朝偉德華青雲年代?這邊廂特首李家超搞「開心香港」又送機票、又維港海陸嘉年華,那邊廂「搞活夜市」建議商場延長營業時間、爺孫劈酒,政府將目標瞄準旅遊業的同時,究竟有冇仔細研究香港經濟的組成部份?

以下是我2015年撰寫《人民.弊》的其中一段節錄:

「香港政府並沒有獨立為電影這一門專業進行經濟貢獻評估,電影被納入為文化及創意產業(還包括藝術、出版、設計與廣告等),而文化及創意產業在2014年有21.31萬名打工仔,為當年本地生產總值(GDP)貢獻5%。相反,旅遊業雖然有27.18萬打工仔,但佔GDP的貢獻只有5.1%。換句話說,文化及創意產業人均GDP的貢獻,遠遠超過旅遊業。倘若香港政府夠聰明的話,應該明白潮流趨勢正正是有利發展文化及創意這類高增值的行業。可惜,與旅遊業相比,文化及創意產業得到政府的支援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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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年前提出政府不要向旅遊業過份傾斜(其實最早在2014年《am730》專欄已多次提出),因為香港的文化及創意產業,人均GDP貢獻比旅遊業還要高,同樣將100元投放在夜市及電影電視產業,後者產生的增加值會更高,此其一。

其二是遇到冷鋒時,文化及創意產業的抗跌能力較高(見圖),又毋須睇人(內地客為主)眉頭眼額,並包含多個不同範疇,其中「表演藝術」、「電影及錄像和音樂」與「電視及電台」便與香港電影業密不可分,其他亦包括廣告、設計、遊戲開發、互聯網與印刷等。

我再審視統計處中有關文化及創意產業及旅遊業的增加值及就業人數,看看疫情前即是2018年的數據,文化及創意產業增加值達1,304.63億元,相當於全港GDP約4.8%,相關就業人數23.47萬人;至於旅遊業2018年增加值只有1,205億元,相當於全港GDP約4.5%,相關就業人數25.7萬人。

單看數字,大家都會問,為甚麼政府不致力推動文化及創意產業?特別是NewJeans要找朝偉,韓劇《Moving異能》又要在深水埗取景時,為甚麼香港不可與韓國爭一日之長短?大力發展港產片、輸出港產片。

韓國可以從亞洲金融風暴的破產陰霾中走出,痛定思痛,與政府思維有關。韓國政府除了與業界組成文化內容振興院(KOCCA)及韓國貿易館(KOTRA)外,亦訂定法規《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全力以資源扶持文化產業。法例明文規定,政府不干預製作內容,香港呢?

1)送50萬張機票的同時,政府另外送了8萬張機票予港人出遊,加上港元在聯滙下相對其他貨幣升值,到日本深圳台灣泰國好好使,為甚麼還留在香港夜市篤魚蛋?政府送機票鼓勵外遊政策犯錯,應該由官員、議員們帶頭留港振興本地消費。

2)與其花公帑送機票供港人外遊,不如資助本地電影業。目前最大問題是港人不出夜街,要搞旺搞活夜市,可以參考業界意見,資助市民觀看9點半場次的港產片,對本地消費及貨幣流轉都有幫助,去戲院看電影,人一定要離開家門吧?

3)搞旺夜市屬於低GDP增加值行業,只適宜小規模具特色夜市,而不是大規模為搞而搞,你想在夜市賣100串魚蛋?還是星級餐館賣1隻鮑魚?

4)近年不少獨立或本地創作電影,例如《窄路微塵》、《過時.過節》及《緣路山旮旯》等,都遇到相似問題,就是根本無戲院願意「冒險」排檔期播映,當然香港可以繼續引入外國大片,但應該研究增加播放獨立或本地電影的院線(港產片如何與《奧本海默》鬥票房?)。

5)目前政府有多個涉及藝術或創意基金可供申請,包括藝術發展基金、香港藝術發展局資助計劃、創新及科技基金、創意智優計劃、電影發展基金及電影貸款保證基金,建議簡化及統一處理。

6)盡量放寬製作電影內容,全球電影中的警察都可有壞份子,OK?

李鴻彥

https://www.facebook.com/LeeHungYinJoe

註:專欄作家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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