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利國際(00608.HK)就附屬走私普通貨物訴訟獲發回重審
達利國際(00608.HK)公布,公司於6月1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上訴程序出具的裁定書,內容為由於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撤銷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及海關程序發回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公司從其中國法律顧問理解到,根據裁定,判決將不會生效及海關程序須接受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而達利中國可就此提出上訴或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可就此提出抗訴。公司進一步理解到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在程序上亦可以撤回其對達利中國提出的起訴,達利中國將無須答辯。
公司於去年7月6日收到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當中載列公司附屬達利中國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處罰金2,8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扣押在海關部門的3,000萬人民幣等。公司與達利中國不接受判決的理據,而達利中國正考慮就判決提出上訴。(ta/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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