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明起放寬至12人 酒吧及夜店等表列處所可進行表演及跳舞活動
行政長官會與行政會議通過,本周四(20日)起限聚令上限由4人增至12人,食肆、酒吧及夜店等表列處所可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表演者須7日內進行兩次核酸檢測,演出或綵排當日快測亦需要呈陰性,同時在在表現時需要與觀眾及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效分隔,跳舞時亦必須戴口罩。 至於其他社交距離措施則維持不變,包括就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有關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和就持「紅碼」或「黃碼」人士進入相關處所的限制;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和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等要求。(mn/s)~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