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回應被 DQ 領消費券 稱提供簡單證明可領取
<匯港通訊> 對於有市民因為曾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被指不符合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網誌表示,若市民的現況是在港定居,只需提供簡單證明,便可符合領取消費券的資格,當局會以寬鬆態度及盡量方便市民的方式處理。
陳茂波稱,銀行月結單、稅單、糧單、租單、電話費單、水電煤收費單、就診紀錄或醫院覆診紙等,都可以作證明。市民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這些資料,可在覆檢表格中註明,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會按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市民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頁下載覆檢申請表格,填妥後附上在港定居的證明,透過電郵(enquiry@consumptionvoucher.gov.hk)、郵寄(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傳真(3106 0701)遞交。市民亦可親身或由親友代為將覆檢申請,交到8個消費券臨時服務中心。
陳茂波說,根據資料曾作出永久離港法定聲明的現有登記人約有24萬人,截至昨日秘書處收到的覆檢申請約3萬個。
他又說,外圍通脹高企及加息壓力上升正困擾環球經濟,增加了本港經濟下行壓力。商品出口貨值在5月份按年下跌1.4%,而且表現短期內將繼續受壓;零售銷售貨值在4月第一階段消費券發放時彈升11.7%後,5月份微跌1.7%,不少零售商戶及食肆也表示近日生意放緩,往後的情況要視乎疫情發展和金融環境收緊,對市民消費信心與能力的影響。在經濟前景比較不明朗的時候,分期發放第二階段消費券有利延長提振經濟的效應。
6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已密鑼緊鼓,準備在8月7日開始發放第二階段的消費券,推出了不少新優惠,有望令消費者和商戶也更受惠。第二階段消費券將為市場注入300多億港元的購買力,計及衍生的乘數效應,希望能為消費市道增添樂觀氣氛和實質的購買力。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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