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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專訪|渾水擬狀告蕭若元誹謗 疑因揭露蕭氏集團危機結怨

FI專訪|渾水擬狀告蕭若元誹謗 疑因揭露蕭氏集團危機結怨
FI專訪|渾水擬狀告蕭若元誹謗 疑因揭露蕭氏集團危機結怨

近日,財經作家渾水在社交平台公開發文,稱居台時事評論員蕭若元在其 YouTube 節目中發表疑似誹謗言論,故考慮透過法律途徑向蕭若元提告,事件引起社交媒體熱烈討論。渾水告知本網編輯部,他本週會前往台灣與當地律師開會,並考慮前往當地警局報案。Fortune Insight 編輯團隊近日跟渾水進行了一場訪問,嘗試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FI = Fortune Insight
水 = 渾水

FI:渾水控訴蕭若元疑似誹謗的言論是甚麼?

水:蕭若元曾經係(本年)一月份拍過一條片,主要是評論張秀賢欠債、以及「變節」風波。因為張秀賢欠債風波的第一位「吹哨者」就是我,無可避免地會提到我,當提及有關我的部份時,蕭若元說過「渾水資助勇武派、是勇武派的金主等」類似言論。咁當時我覺得可能是「老人家口行行」、說錯話,並沒有理會。

直至到上星期,有一段影片是講及人民銀行,蕭若元亦重覆當時的失實說法「指渾水是某些政治勢力的金主」,亦都提出疑惑「為甚麼國安還未拘捕渾水」等說法。以上就是蕭若元誹謗我的言論。

FI:為甚麼蕭若元會誣衊渾水?

水:我覺得第一個原因是「他接收了錯誤的資訊,覺得我有錢」。我和蕭若元已多年沒有接觸,蕭若元身邊存在一些認識我的人士,也許蕭若元身邊人士覺得我「有足夠實力、資金、發咗達搵到錢咁」,因為你要指控他人是某些團體或組織的金主的前提是,該對象要有金。

蕭若元身邊的某些人,可能認為渾水背後有一條龐大的資金鏈(水喉)輸送予我,又或者我有能力賺取很多金錢。他覺得我有能力做人金主的前提是,首先要覺得我很有錢,邏輯上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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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就是,根據一些持續追蹤蕭若元的KOL,如「無神論者的巴別塔」曾分析過,我曾很獨家地披露了蕭氏的王國如何覆滅,又或者蕭若元在科網時期如何一次過輸了三隻上市公司殼。然後,蕭氏借貸風波中出現過「神秘簽名門」,但坊間並沒有人提過,而我將之披露出來。

另外,蕭若元的餐廳原來有一部份,當中的51%的「擁有權」並不是屬於蕭若元本人,而是屬於一名愛國商人的旗下實體,而這些部份坊間甚少人提過。

我是一個財經評論員,說真話、作分析,所講都是來自公開資料,包括上市公司的年報、上市公司的通告資料,但可能香港政治版的記者未有足夠實力去消化及報道這些複雜的財經內容,又或者將之撮合成一個故事。財經版的人又未必對蕭若元有太大興趣,認為他是政治版的人,這就形成了一個空間;當我很誠實且立體地呈現一個令人很不舒服的現實出來,可能這樣冒犯了蕭若元。

FI:渾水能否提供證據以駁斥蕭若元?

水:應該是蕭若元拿出證據、資料去支持他本人對我所提出的指控。我冇做過,但我好難證明自己冇做過。如果有人質疑我不是男人,難道我就要在公眾面前脫褲子嗎?質疑人幾乎沒有成本,舉證的責任應該在指控我的一方,否則對我的騷擾、麻煩只會沒完沒了。

FI:提告蕭若元機會有多大?成功起訴他的機會有多大?

水:跳出個人觀感,純粹用法律的案例去做分析。在香港,以誹謗成功入罪是較難的。不論陳茂波的案例,又或者很經典的media law的court case — 謝偉俊與鄭經瀚之間的法律風波。謝與鄭一案曾經對「fair comment」這個原則作出闡述,而現時fair comment的範圍是很闊的,只要你是真誠地相信該樣事/東西,那就是fair comment;只要該件事/東西有公眾利益考量就是fair comment。

誹謗入面有三樣部份,一是要證明是fact、要justification;二是fair comment;三是qualified exemption ,如一些言論免責權,行政會議成員便擁有這些權利。我們並不是這些人,所以我們不會考慮這些東西。

所以我們只考慮fact及fair comment。fact我是有的,但fair comment要控訴的機會是難的,因為該原則及觀點是相當的闊,要平衡返所謂的公眾利益,咁我認為是難的。而去到後期,起訴他人誹謗是燒錢遊戲,以陳茂波為例,他願意拿幾千萬元出來,告至終審法院,但這就需要承擔很大的法律代價。咁當然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例如鍾培生成功控告Toyz誹謗,獲賠20多萬;林健岳鍾培生等案例,這些都是我參考的案例。

誹謗在台灣入罪的機會相當容易,誹謗在台灣是屬於刑事罪,當地政客是經常互告誹謗,成功率相當高。香港人最有記憶的層面就是雞扒妹,她成日告人誹謗,或是被他人告誹謗,入罪率是相當的高。它有數種模式,首先是誹謗,第二時傷害他人名譽,入罪率都非常高,所以在台灣是較易告他人誹謗的,坦白說。最近台灣評論人周玉蔻的案件,我也有密切留意。

FI:若要求蕭若元賠償的話,金額大概是多少?

水:賠償金額並不是我所考慮的,我是想自己拿回公道,當然有賠償就更加好,所以現階段我不方便透露。留返一個空間給自己。

FI:你聲明提到將賠償用作為中大學生而設的基金,請問該基金的用途?由誰人打理?

水:為中大學生而設的一個獎學金,你可以理解為真的是一個獎學金,例如我現在對藝術收藏是相當感興趣,所以想支持同路中人。若我之後真的能獲賠償金,打算用該筆錢去支持中大藝術系的學生,給他們獎學金。同時支持他們在studio的環境創作,因為香港寸金尺土,租金相當昂貴。我是中文大學經濟系畢業,也希望可以支持自己的師弟、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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