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 前保險代理見證偽冒簽署 被禁止重投業界15個月
<匯港通訊> 保監局表示,因一名前保險代理見證客戶作偽冒簽署和偽造更改受益人表格,禁止其重投業界十五個月。
有關個案源於該代理為一名客戶安排的人壽保單。客戶的丈夫為受保人,而作為向保險公司投保過程的一部分,保險公司要求丈夫(即建議受保人)須與妻子一同在有關投保文件上簽署。然而,由於丈夫當時並不在港,為繼續投保申請,客戶(即妻子)作為投保人,除了以自己的名字簽署投保表格外,更偽冒丈夫作為受保人的簽署。該代理以見證人身分簽署,確認了偽冒簽名的真實性,此為其首次違規。 (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