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通過將粉嶺高球場建屋用地暫修訂為未決定用途
城規會表示,接納規劃署建議,局部順應部分申述,把粉嶺高爾夫球場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讓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佈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用途維持不變,按原建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
城規會表示,明白建議的爭議性,故在詳細考慮6,787份申述和51份意見、5場聆聽會約190名出席人士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回應,並在討論後作出決定。 城規會表示,留意到香港哥爾夫球會已就相關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正如政府新聞公報指出這不會影響城規會推進法定規劃程序。
城規會表示,大多數委員同意9.5公頃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的發展意向,主要考慮到相關用地位於粉嶺上水新市鎮邊沿,鄰近上水港鐵站和北區多個公共屋邨,擬議公營房屋發展和周邊環境相配合,亦能受惠於現有交通和社區配套。政府未來會在北部都會區內收回大量私人農地和棕地作發展,相對這些發展項目須收地和安置補償現有土地使用者,這9.5公頃用地屬政府用地,不涉收地拆遷,有其時間優勢。
就球會日後舉辦國際賽事的情況,城規會留意到球會會繼續保留粉錦公路以西140公頃用地,覆蓋兩個18洞國際標準球場和上述9.5公頃用地餘下10個洞。「新場」和「伊甸場」將繼續是日後國際賽事的比賽場地。此外,32公頃用地9月1日起復歸政府後,會由康文署管理。政府已表明日後當粉嶺高爾夫球場舉辦國際賽事,政府願意按實際需要和情況許可下,將相關用地短暫借予球會作國際賽事的後勤用地。
就將草圖南部約22公頃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保留作保育及與保育意向相容的靜態康樂用途,城規會促請政府妥善保育該用地的天然景觀及生態特色,並在不影響保育意向的同時,盡量開放該用地予市民作靜態康樂之用。 城規會將於8月4日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展示將這9.5公頃用地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建議修訂,以供公眾查閱並在隨後3個星期內接收進一步申述。城規會會根據條例考慮收到的進一步申述,並在作出決定後於11月底法定期限屆滿前把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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