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要求港燈4周內提交停電事故報告
<匯港通訊> 昨日凌晨約零時45分,港島部分地區發生供電事故,機電署表示,已要求港燈(02638)盡快查明事故成因,並在4周內提交詳細報告,會繼續與港燈密切聯繫跟進,並敦促港燈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電力公司每年都會就技術、環保及財務方面的表現進行核數檢討,當中包括電力公司「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表現,並設有賞罰機制,賞罰機制以年度結算計算,政府會在有關年度的核數檢討內跟進,並審視今次的供電事故會否觸及相關的獎罰機制。
環境及生態局會在今年與兩家電力公司就《協議》作中期檢討,政府會考慮公眾意見、過去幾年兩家電力公司運作表現,以及最新的經濟狀況後,向兩家電力公司提出修訂《協議》內包括賞罰機制事宜的建議。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