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市民不會因未能於三天內回覆抽查消費券短訊而喪失領取資格
港府將於7月16日開始發放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就傳媒查詢有關消費券計劃的資格審核工作,政府發言人澄清,市民不會因為未能於三天內回覆有關短訊而喪失領取消費券的資格。 發言人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會抽取小部分申請作資格審核。相關市民會收到秘書處或承辦商發出的短訊,邀請他們在三個工作天內聯絡秘書處或承辦商。 如未獲相關市民回覆,秘書處或承辦商會再次發出短訊及致電聯絡市民。只要有關市民按時回覆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向其補發有關消費券。(ha/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