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今日起對所有外國入境入士實施14天醫學觀察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鑑於澳門出現第11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確診個案,加上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防疫政策轉為防範國外輸入,決定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3月17日零時起,要求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入境後須按照衛生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的醫學觀察,即所有從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入境的澳門居民、旅客、外僱、學生等,經澳門所有口岸入境者,全部須醫學觀察14天。
所有入境人士必須如實作出健康申報,包括自身健康狀況及旅行史,虛報或瞞報會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處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澳門昨日新增1例輸入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患者為男性,47歲,西班牙籍人士,往澳門經商,無自覺不適,3月15日乘坐由西班牙馬德里往莫斯科的SU2501班機,再乘坐由莫斯科至北京的SU204班機,3月16日乘坐北京至澳門的NX001班於3月16日晚上八時到達澳門機場,在機場被衛生局口岸人員發現有發熱,但無其他不適,後由消防救護車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檢查,經核酸檢測昨日早上證實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該病例為澳門第12宗確診病例,列作輸入性病例。
而乘坐由北京至澳門的NX001班上只有7名乘客,衛生局將進一步跟進。(wl/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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