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周日起整持外國護照入境防疫措施
澳門應變協調中心宣布,經考慮本地的實際需要及評估相關地區疫情風險和變化後,衛生局根據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規定作出公告,由周日(11月13日)零時起,須持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旅行證件入境的人士,若具有下列任何一項條件者,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毋須獲得澳門衛生當局的事先批准,可經香港特區、台灣地區或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進入澳門特區: 已取得由澳門特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居留許可」的人士;已獲批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或外地學生之「逗留特別許可」的人士;已取得由澳門特區有權限機關發出的「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的人士;持有「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或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的人士,但屬行政長官批示所規定的人士(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越南之國民)除外;屬行政長官批示所規定的人士(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越南之國民),已事先取得澳門特區入境簽證的人士。 此外,持不符合公告及公告的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旅行證件的人士,倘符合下列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事先批准,方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中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其他家團成員;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但未取得外地學生之「逗留特別許可」的人士;來澳處理緊急和重要的商務、公務或私人事務的人士。(wl/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