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監局已發出逾830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
<匯港通訊>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明天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
直至8月底,物監局已發出逾830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5%,臨時牌照佔35%。物管公司方面,已有逾300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130間已獲發牌照。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物監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至今經已推行兩年多,而3年過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尚餘300多天便會完結。不少物管公司已率先領牌或向監管局預約申領牌照,以實際行動支持推動香港物管業朝專業化優質化向前發展。現時仍未申領牌照的物管公司,事不宜遲,應把握時間,把握機會,馬上開展申領牌照程序,以免落後同業,落後市場。」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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