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入表列處所須打一針 4月底成人須打兩針
<匯港通訊> 食衞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599L章為2月24日實施的「疫苗通行證」法律提供框架,實施包括599F章內表列處所內員工、服務使用者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12歲以下小童或有醫生證明不符合接種條件的人士可豁免。
首階段起,所有12歲以上人士進入場所須至少打一針;第二階段從4月底起,所有18歲以上人士須至少接種兩針疫苗,而12至17歲人士則仍要求打一針。
至於第三階段,6月底接種第二針逾9個月以上人士須打第三針,而12至17歲若第一針已滿6個月,須打兩針。
(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