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租族」係乜?租樓又收租有乜風險?
香港有不少人同時擔任業主及租客的身份,把本身擁有的物業放租出去,自己則租下別人單位,「出租」及「租客」兩種身份兼任,稱為「雙租」。雙租族為什麼會出現,有甚麼好處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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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本身已經是業主,還需要把物業放租,再找單位租住?背後可以有很多不同原因,例如,香港有不少業主想追求更好的居住環境、居住地區不方便上班,或者隨著家庭增添了新成員,居住空間需要更大面積,但礙於資金不足未能換樓,或者想等待樓市調整才入市。部份則因為技術性因素,因物業未過3年額外印花稅時期,為節省稅項,先把手上物業放租,再租入地區、面積及環境更適合自己的單位。
雙租族具「以租養租」優勢
做雙租族有不少優勢,業主可以用以租養租方式居於更理想的單位,透過放租所獲取的資金幫補租金的支出,例如放租能獲取淨租金收入$10,000,再以$16,000租住新的單位,即中間只需額外支付$6,000便能享受更優質的居所生活。
另外,做雙租族能爭取更多時間賣樓,在租屋期間,如果見到擁有的單位有買家願意以「靚價」買入,便可隨時放售單位而不用影響自己生活,亦不用支付高額的額外印花稅費用。
雙租族慎防失預算風險
雙租族兼備兩個身份的好處,亦同時擁有兩邊的風險,作為租客,亦要應付業主拒絕續租等問題,需要另覓居所;作為業主,要擔心如果租務情況欠佳,有需要調整租金,例如原本以為手上的單位可以用$15,000租出,而整筆收入能完全覆蓋租金支出,但如果最終要減價至$12,000才有人承租,自己便要額外支付$3,000租金開支。業主亦要面對有機會出現租霸等情況,影響租金收入及增加煩惱。
此外,如果雙租族本身擁有的物業是以高成數按揭供樓,由於按揭保險規定物業只能作自住用途,業主需要先轉回五成按揭以下及獲得銀行同意才能把物業放租。業主要明白,隱瞞出租有機會被要求業主清還按揭。
雙租族或要同時應付按揭供款及租金,一旦失去穩定的收入,需要面對兩筆開支,如果缺乏後備資金,隨時會大失預算。因此雙租族不能忽視潛在風險,尤其對於租客質素要嚴格把關,盡量避免失去收入又要花錢打官師追討困境。在財務上,記得在應付日常生活要預留的半年應急錢之上,額外預留起碼半年租金及供樓資金,以應對最壞情況的資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