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星(00485)被兩名債券持有人要求償還共逾630萬元
<匯港通訊> 中國華星(00485)宣布,於3月1日,公司接獲(i)陳小梅(為公司所發行本金額為250萬元的債券A的持有人)的法律顧問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法定要求償債書A),及(ii)錢暉(為公司所發行本金總額為400萬元的債券B的持有人)的法律顧問發出的法定要求償債書(法定要求償債書B,連同法定要求償債書A,統稱法定要求償債書),分別要求公司於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之日起計3個星期內支付款項219.11萬元及412.24萬元(即債券A及債券B各自的未償還本金額及其應計利息),否則債權人可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
於公告日期,集團管理層與兩名債券持有人就支付上述款項進行討論,並向兩名債券持有人作出部分還款。此外,董事局現正就法定要求償債書尋求法律意見。 (ST)